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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平地的緋寒櫻,開得正繁盛。一株株小桃紅點綴在青綠的山林間,在藍天艷陽下,羞澀地綻放著溫柔的笑容。

  為了目睹「櫻」姿煥發的迷人丰采,我還是千里迢迢的跑到苗栗山區,儘管時間上有所限制,無法恣意的放慢腳步,欣賞山櫻的美;但這一切都是值得的,倉卒的時間內,能見到美麗的事物,心靈上的收穫如此充實與滿足;再加上久日未到戶外踏青,再度投入大自然的懷抱,感覺全身舒暢無比。

  在我的人生哲學中,只要是自己認為「值得」的事物,我便會全力以赴,努力去追求。不論是美的追求或是夢想的實踐,只要值得,我都願意去做。只是,什麼是「值得」?什麼又是「不值得」呢?
  
  人在看事情的時候,很容易變成了「結果論」。事情有了美好的結果,一切值得;事情結果不盡人意時,就會覺得自己浪費了大好光陰做了一堆沒有結果的事。

  有一個陷在失戀低潮的朋友A,每天過得不開心,以淚洗面,身邊的朋友們個個都是一把怒火心中燒,數度看不下去;因為,朋友們都對他說:「那男的根本就不值得你愛!」聽完當事人A說完他們之間的相處情景後,朋友們異口同聲的下了一個「不值得」的結論。很奇怪的,我們都不是當事人,卻為是否值得下了結論。
  
  男孩和女孩走了一段很久的感情無疾而終,有人對提了分手的女孩這麼說:「在一起這麼久了,就這樣放棄了,值得嗎?」也有人對男孩這麼說:「枉費你這些年的真心付出,最後換來一場空,真是不值得!」旁人都不是當事人,卻還是為是否值得下了結論。

  孩子大學畢業後,找了一份和大學所學毫不相關的工作,父母對孩子這麼說:「你看看你!大學讀了四年的XX,結果對工作也沒什麼正面助益,碩士畢業薪水也沒比較高,真不值得。」父母不是這個孩子,一樣也為是否值得下了結論。

  好像,「值得」這兩個字都是出自於旁觀者對於結果的觀察,但是,「值得」不該是當事人自己心裡的感受嗎?只有經歷過那一段過程的人,才能說出值得或不值得吧!

  其實,旁觀者的定論並不奇怪。曾經,我也是大喊著「不值得!不值得!」的那一個旁人,更是聽著別人反問我「這樣值得嗎?」的當事人。基於對身旁親朋好友的關心,我們總是希望能夠為那一個陷於泥淖之中的朋友做點什麼,希望能他能好過一些,而別因此貶低了自己的存在價值,又因為千古流傳的名言「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」,我們總是希望可以藉由自己所扮演的旁觀者角色,協助著他把整件事情看得更加仔細與透徹,提供他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事情。

  只是,人生有太多事不能只看結果,值得與否更不該成為結果論。

  對我來說,「值得」來自於過程。在每件事的過程中,儘管是有甘有苦,五味雜陳,但是那都在記憶的扉頁中劃下了記號。有所成長,活得自在,就是「值得」。

  值得,並沒有標準答案。那一個答案存在每一個人的心裡。

  這一刻,值得了,就是「值得」。現在,我只想做我覺得「值得」的事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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