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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我很少在網誌裡complain,
 但這件事我一定得在這裡小小怒吼一下。

 我覺得,當我們要懷疑或是指責一個人的時候,
 應該自己先把整件事情的狀況搞清楚,
 無妄之災,是我最討厭的。

 以我的個性,是那種會搶人家心愛的東西的人嗎?
 我們認識這麼久,你會不了解嗎?
 這種質疑的話,聽起來很刺耳,我不喜歡。

 不過是一件小事情,更何況我也沒那麼急著要,
 事情有先後順序之分,這個道理我一定懂。
 而今天這件事,ㄧ言以蔽之,就是"湊巧",
 我沒有主動要求,也無迫切需求,就只是當時那個情境下的一個湊巧,
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合理。
 因此,聽到你這句話,我真是無言以對,
 打哈哈帶過,不想做這無意義的爭論。
 
 年關將近,我好像有點倒楣。
 還好,剛剛對發票,難得中了兩百元,總算還是有值得慶幸的事。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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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mi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